1.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的基本职能有两个,即经济补偿和保险金给付职能。经济补偿职能是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根据保险合同按所保标的的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偿;保险金给付职能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
2.保险的派生职能
保险的派生职能包括融资职能、防灾防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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