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相互推诿,矛盾激化
物管公司从开发商手中接盘交房时,涉及到一些工程质量问题,通常我们的做法是业主找物业,物业找开发,开发找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间又相互推卸责任,甚至不予理采,使物业质量问题的整改极为缓慢,而业主往往将怨气发泄到物管公司身上。业主投诉不断,发展商不理不采,两边受气,物管人员倍感委屈,于是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物业管不了或不归物业管”的“理由”,一些物管人员在调解维修纠纷时,为发泄怨气,甚至夸大事实,有意挑起业主对发展商的不满。业主的维修问题迟迟不能解决,于是集体拒交物管费,结伙大闹销楼现场的现象时有发生。
问题二:业主刁难,诚意难成
面对业主反映的问题,一些发展商也极有诚意整改,甚至专门为此成立“任务团队”、“保修组”解决物业质量问题,但因房屋交付给业主个人,部分业主不愿借道,甚至以“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误工损失”为由,要求经济补偿,保修组的维修工作举步艰难,发展商良好愿望难以实现。
问题三:缺失公正,缺泛信任
作为“诚信”的发展商,倘若真的属于自己的房屋质量瑕疵问题,当然愿意妥善解决,但现实中,有些业主或物管单位将物业区域内的一切问题,如业主本身装修的问题、人为对物业的损坏等等都推到发展商的身上,因此发展商当然觉得冤,于是在讲求诚信的同时,不得不用怀疑的眼光来看待业主和物管企业的报修,甚至采取能躲则躲的拖延“战术”。
问题四:被动处事,后患多多
业主们为各自的问题,纷纷投诉发展商和物管,要求解决问题,有的甚至不分黑夜直接找开发领导,动撤以媒体曝光,拉扯标语相威胁,理智的发展商通常会及时责成施工方解决,而不理智的发展商,自然就针锋相对,推三阻四推延时间,万不得已时就随便的安排属下的单位作些处理,但无论是以上何种情况,均系被迫所至,发展商是否上心,确实不敢肯定,作为维修单位,自然会更多的从成本考虑,在面对东家并不上心且没有任何制约的事情时,往往都只会做些表面文章(并未从根本上解决物业质量问题),可等到了一定的时候,先前的问题又再次显现,业主们不得不重复“维权”之路,呼唤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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