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的外部形式和结构等方面的特点,可以把法进行一般分类。
1.按照法所调整的是国内关系还是国际关系,把法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
2.按照法所规定的内容和效力的强弱,国内法又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3.按照法规定的是反映事实关系的权利和义务还是保证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可以把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4.按照法的效力范围,可以把法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5.按照法的创制方式或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把法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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