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的保修责任
物业保修责任是指建设单位有对物业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内出现不符合工程建筑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缺陷,予以保证修复的责任。
虽然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但前期物业管理一般处于建设单位的物业保修期限内,在保修期间与范围内的房屋维修由建设单位承担首要责任。为了区分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对物业维修的不同责任,《条例》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对物业的保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以外的物业维修、保养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预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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