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概述
(一)保险的概念
保险是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在人身保险事故(包括因死亡、疾病、伤残、年老、失业等)发生时给付保险金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二)保险的基本要素
第一,特定风险事故的存在。
第二,多数经济单位的结合。
第三,费率的合理计算。
第四,保险基金的建立。
(三)保险的职能
1.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的基本职能有两个,即经济补偿和保险金给付职能。经济补偿职能是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根据保险合同按所保标的的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偿;保险金给付职能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
2.保险的派生职能。保险的派生职能包括融资职能、防灾防损职能。
(四)保险的作用
保险作用是保险职能在具体工作中的表现。主要表现在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两方面。
1.保险的宏观作用
保险的宏观作用是保险对全社会和整个国民经济总体所产生的经济效应。其作用主要为:
(1)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
(2)有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
(3)有利于社会的安定;
(4)有利于对外贸易和国际交往,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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