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支出,是在新建物业保修期满后,为确保物业的公用部位、公共设施和共用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转,而对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改造所需的费用开支。专项维修资金项下的开支,从主要包括以下几项费用:
1.工资津贴等费用(F1)(元/年)
它是指物业的维修更新工程中施工工人、维修技术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多种物价补贴费等。
2.设备、零部件和材料购置费(F2)(元/年)
它是指在维修更新物业的过程中,需要更换的设备、零部件购置费用和维修更新工程中使用的各种材料费。
3.机械使用费(F3)(元/年)
它是指维修更新工程中使用各类机械的费用,主要包括机械用的燃料动力费、材料费、折旧修理费、替换工具部件费、运输装卸费、辅助设施费等。
4.水、电、气费(F4)(元/年)
它是指维修或更新工程中耗用的水、电、气费支出。
5.管理费(F5)(元/年)
它是指为组织和管理维修或更新工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办公费、管理人员工资、交通费和其他管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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