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物业管理师 > 复习指导 > 正文

2014物业管理师复习资料:物业管理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

2014-03-14 16:33 来源:来源于网络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物业管理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

  物业管理企业和其他任何企业公司一样,设立前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物业管理企业的概念:是依法成立、具备专门资质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活动的经济实体。

  (1)物业服务企业的工商登记相关内容

  企业名称的预先审核:必须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为10万元,物业管理企业作为服务性企业应符合此规定。

  (2)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条件

  项目

  资质管理部门

  一级资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二级资质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级资质

  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申报资质时需要提供的材料(略)

责任编辑:玛门
班次推荐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经典班次组合 专家在线答疑!

特色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特色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精品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精品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名师定期直播 一对一跟踪教学

实验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实验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3套预测题+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大数据分析小灶教学 私人定制服务!

定制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定制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以知识点为单元 十分钟一堂课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报同科目辅导 享7折优惠!

最新资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