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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物业管理师复习资料:设立公司的条件

2014-03-20 11:21 来源:来源于网络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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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公司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法定的出资人数;(2)注册资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度,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出资的,不得超过资本总额的20%;(3)有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4)有明确的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资质

  资质就是资格等级,公司的资质就是公司的经营能力。资质等级高的,经营范围就大;资质等级低的,经营范围就小。

  资质等级

  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政府主管部门借鉴其他行业的经验,建立物业管理公司资质评审制度。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技术资质、规模和业绩,可将物业管理公司划分为一、二、三等若干不同等级,并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必须与所管理的物业档次相吻合,不够等级资质的企业一律不允许从事同等级的物业管理。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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