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审批资料
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经营资质审批必须提供的资料有:
(1)主管单位提请对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资质进行审批的报告;
(2)设立物业管理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拥有或受托管理物业的证明资料;
(4)验资证明;
(5)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书或聘任书刊
(7)管理章程或管理办法;
(8)注册及经营地点证明;
(9)其他有关资料。属于私营企业的,还须报业主身份证明、简历和雇员名单。外商投资企业除提报上述各类有关资料外,属于合资、合作企业的,还需报合资或合作项目建议书、合同的副本及中方投资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此外,外商独资企业还需委托具有对外咨询代理资质的机构办理申请报批的文件。
资质审批程序
申请单位首先要向房地产主管单位递交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资质报告及齐全的申请资料。房地产主管单位审核完毕后,如符合经营资质条件的,核发批准文件。然后按有关规定,申请单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才能对外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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