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强制性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对于规模较小的住宅物业、投标人少于3个的,也可以采用协议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应当经过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才可以进行;应当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原则:1.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2.为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3.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物业管理项目不符的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形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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