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容
(1)就物业的结构布局、功能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2)就物业环境及配套设施的合理性、适应性提出意见或建议;
(3)提供设施设备的设置、选型及服务方面的改进意见;
(4)就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活动场所等公共配套建筑、设施、场地的设置、要求等提出意见。
2.方法和要点
(1)参与有关规划设计的讨论会,并从使用、维护、管理、经营以及未来功能的调整和物业保值、增值等角度,对设计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2)帮助建设单位优化设计或从使用维护角度上对设计方案进行调整,使项目在总体上更能满足客户的需要,从而有利于促进项目的成功,降低开发风险。设计上的预见性可以减少后续的更改和调整,为建设单位节约投资。
(3)从确定的目标客户的角度考虑问题。在设计上,比较物业建设、使用、维护的成本与目标客户的需求及经济承受力,使业主、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的目标利益相统一。
(4)要贯彻可行性研究阶段所确定的物业管理总体规划的内容和思路,保证总体思路的一致性、连贯性和持续性。
(5)对于分期开发的物业项目,对共用配套设施设备和环境等方面的配套在各期之间的过渡性安排提供协调意见。
上一篇:早期介入的可行性研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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