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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15年造价工程师考后提交报名资料预审通知

2015-12-31 09:51  来源: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字体:  打印 收藏

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5年度造价师考试的成绩已于2015年12月18日公布。目前我市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市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要求,参照上一年度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审核。

2014年造价工程师的合格标准是:“建设工程计价”科目为72分(试卷满分120分),“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84分(试卷满分140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科目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的土建、安装专业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如已达到上一年度合格标准,请您按时提交报名资料以供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资料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选择“广州市”的考生,请于2015年12月28日至12月3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资料。

二、提交资料清单

1.《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2.《工作简历表》一份(见附件2)。

3.本人自带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送审,并备复印件各一份。

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 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 香港、澳门居民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6. 台湾居民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考生报名承诺书》、《工作简历表》由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下载,A4纸打印,送审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送审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本人,复印件由考生本人签名,考试机构留存。

三、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我们将按省人事考试局要求,在2016年1月8日前将此项考试的考生材料上报省人事考试局。同时,根据省人事考试局通知,凡逾期未提交材料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办资格证书;逾期提交材料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都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附件:

1.《考生报名承诺书》

2.《工作简历表》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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