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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知识点:EPC承包合同的履行管理

2015-09-06 13:54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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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选择和任命业主代表,负责管理工程、下达指令、行使业主权利,除非合同条件中,明确说明,业主代表无权修改合同、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负责勘查

(3)工程变更:EPC总承包工程变更指经业主指示或批准的对业主要求或工程的改变。对施工文件的修改或对不符合合同的工程进行纠正通常不构成变更。

(4)施工文件的审查。竣工图纸的尺寸、参照系及其他细节需经业主代表认可。

2、承包商的主要责任

(1)设计责任:承包商对业主要求的正确性负责,承包商以合理技能设计、达到预订要求、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可靠和经济适用性。

(2)承包商文件应详细并经业主代表同意或批准后适用,未被业主认可的修改不作为工程变更。

(3)施工文件:符合业主代表要求,对文件的完备性、正确性负责

(4)工程协调:承包商负责工程协调

(5)其他:货物的运输保管等

3、合同价款及其支付

(1)合同价款:总承包合同通常为总价合同,支付以总价为基础。如合同价随劳务、货物和其他工程费的变化调整,应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如发生任何未预见的困难和费用,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承包商应支付完成合同义务引起的关税和税收,合同价格不因此类费用变化调整,但法律行政法规变更的除外。

(2)合同价款中期支付:合同可以月支付或分期支付。对工程尚未运到的设备和材料,如根据合同承包商有权获得其中付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相关设备和材料在工程所在国,并已按业主指示,标明是业主财产

2)承包商以向业主提交保险的证据和符合业主要求的与该项付款等额的银行保函。

责任编辑:so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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