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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知识点: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情形

2015-09-06 13:50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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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责任编辑:so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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