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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知识点: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

2015-09-15 16:45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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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①按月结算与支付: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②分段结算与支付: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进度款。

2)工程量计算

①承包商按约定向监理(业主)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监理(业主)在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商。承包商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不参加的以监理(业主)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监理(业主)未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商,致使其未能参加的,核实结果无效。

②监理(业主)收到承包商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已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视为确认。

③对承包商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含设计变更)和因承包商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监理(业主)不予计量;

3)工程进度款支付

①根据确定的工程量计量结果,承包商向监理(业主)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监理(业主)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商支付进度款。按约定时间业主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结算抵扣。

②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③监理(业主)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商应及时向业主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监理(业主)收到承包商通知后仍不付款,可与承包商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商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量计算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④业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商可停止施工,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⑤工程竣工前,施工单位收取的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的总额,一般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95%,其余5%尾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扣除保留金外一并清算。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履约保函或其他保证的,可以不留尾款。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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