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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造价《工程计价》: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2016-10-25 18:4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7年造价工程师就这样悄然开始了,如果你打算参加201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教育网提醒大家备考要趁早,复习要尽快,时间不等人,抓住每一个能学习的机会,不要老想着时间还来得及,就一拖再拖的拖到了考试,现在就行动起来吧!!!(2017年造价如何高效备考?)

  

  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剩余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应履行的质量保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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