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师网上辅导高清课程招标师高清课件移动课堂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招标师 > 模拟试题 > 正文

2015招标师采购合同管理第二章热点试题及答案解析(2)

2015-03-03 11:34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  【打印】【我要纠错】

2015招标师采购合同管理第二章热点试题及答案解析

试题二

某市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项目施工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了招标控制价。招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招标信息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后,招标人考虑到该项目建设工期紧,为缩短招标时间,而改用邀请招标方式,并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

事件2:资格预审时,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了各个潜在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

事件3:招标代理机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

事件4:开标后,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3人、招标人代表1人,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1人组成。

事件5: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其提出降价要求,双方经过多次谈判,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说明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哪些内容。

3.指出事件3、事件4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4.指出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事件1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

(1)不妥之处:改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理由:该建设工程项目为政府投资的,应该进行公开招标。

(2)不妥之处:要求在当地承包商中选择中标人。

理由:招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施歧视待遇。

2.事件2中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时还应审查的内容:

(1)是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3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事件3、事件4中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

(1)不妥之处:设定招标文件出售的起止时间为3个工作日。

理由: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不妥之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120万元。

理由:投标保证金-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

(3)不妥之处: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

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4)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中包括该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4.事件5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

(1)不妥之处:招标人向中标人提出降价要求。

理由: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不得就报价、工期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2)不妥之处:签订的书面合同的合同价比中标价降低2%.

理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

(3)不妥之处: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周后,退还了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咨询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 造价员
  • 全科套餐
    超值优惠套餐,适合基础好、
    时间充裕、自学能力强的学员
  • 基础班
    紧扣教材大纲,逐章系统讲解
    课时数:20课时
  • 考题班
    剖析解题思路,掌握做题技巧
    课时数:8课时
  • 冲刺班
    梳理重要考点,预测命题方向
    课时数:5课时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