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5 11:32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15招标师考试法律法规:招标投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内容摘要 | 招标投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
行政处罚
P120 |
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罚款的行政处罚只能一次;违法行为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
行政复议-当事人
P122 |
申 请 人:招标人、招标人、被处罚的相关单位主管负责人员、直接责任人员
被申请人: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申请时间: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 |
行政诉讼
P124 |
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
原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可能是招标人、招标人,也有可能是被处罚单位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人 被告:1未经行政复议,直接诉讼,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行为,原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两个以上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共同是被告 4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5由委托的组织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行政诉讼
P125 |
证据: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时间: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 |
相关推荐:
·招标师考试免费试听![]() |
·招标师移动课堂抢先看![]() |
【强化班】300元/门(经典班次,超值套餐) | 【通关班】600元/门(当期未过,免费重学) |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