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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废标

2015-05-05 11:29  来自网络  【  【打印】【我要纠错】

  废标

  废标,一般是评标委员会履行评标职责过程中,对投标文件依法作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不再予以评审的处理决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将废标称之为“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废标应注意几个问题:第一,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废标是评标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其他相关主体,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权对投标作废标处理。第二,废标应符合法定条件。评标委员会不得任意废标,只能依据法律规定及招标文件的明确要求,对投标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应予废标。第三,被作废标处理的投标,不再参加投标文件的评审,也完全丧失中标的机会。相关部门规章规定了具体的废标情况和条件。

责任编辑:Sea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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