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0 16:52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招标师2016年法律法规考试考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依法对国有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加强土地使用的管理,而土地使用权利出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两者是有区别的。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定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两者的区别是从国家手中得到土地使用权的为土地使用权出让,从其他企业或单位手中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为土地使用权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方式进行。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及规定,如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明确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组织实施程序,包括拟定计划、编制出让文件、发布公告的方式和内容、标底和低价的确定、投标开标程序、拍卖会和挂牌的程序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将《物权法》中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新规定落实到政策中,同时就《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个别环节衔接不够严密的条款作了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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