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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招标师《法律法规与政策》:评标专家的条件

2013-12-17 09:42    【  【打印】【我要纠错】

2014年招标师考试将在11月1日-2日举行,广大考生要抓紧时间复习备考,网校为大家提供了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的辅导资料,供大家学习参考。

评标专家——熟悉

《招标投标法》第37条规定:“评标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5.2.1评标专家的条件

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评标专家一般应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是对专家实际工作经验和业务熟悉程度的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是对专家的专业水准和职称的要求。两个条件的限制,为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素质保证。需要注意,政府采购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中,对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要求略有不同。

1)《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具有大学本科或同等以上学力;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并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以上。从事高新技术领域工作的专家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符合基本条件的专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推荐人选国家级专家库:①具有教授级职称的;②近5年承担过国家大型项目招标评审工作的;③享受国家津贴的;④获得过国家级科学奖励的。

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对达不到上述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产品情况,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认定为评审专家。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规定,评标专家应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还明确要求,评标专家应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均规定,评标专家应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也要求评标专家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评标专家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而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评标专家应具有能够胜任评标工作的健康条件。有的规章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如《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有的规定间接涉及,如《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规定,招标机构应当按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推荐评审专家入库,被推荐的专家原则上年龄不宜超过70岁;对确有特殊专长、年龄超过70岁且身体健康的专家,应报主管部门备案后人库。虽然有的相关规章并未明确提及,但具备适合的身体健康条件,从而能够顺利承担评标工作,是评标专家应符合的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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