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8 16:20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14年招标师考试科目《招标法律法规》是2014年招标师考试重点考试科目,本文章帮助您系统复习2014年招标师考试课程,全面了解招标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
招标方式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10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公开招标
即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在指定的报刊、电子网络和其他媒价上发布招标公告,向社会公众明示其招标项目要求,吸引众多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按事先规定的程序和办法从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2)邀请招标
即招标人通过市场调查,根据承包商或供应商的资信、业绩等条件,选择一定数量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按事先规定的程序和办法从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3)邀请招标的条件和审批规定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11条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2)①重点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第11条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②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1条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并需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③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应当向商务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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