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8 18:06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2014年招标师考试科目《招标法律法规》是2014年招标师考试重点考试科目,本文章帮助您系统复习2014年招标师考试课程,全面了解招标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
1.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于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29日以国务院第613号令公布,2012年2月1日起实行。
1、充实和完善了招标投标配套法律制度
如招标投标信用制度、电子招标投标制度、招标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建立综合评标专家库制度和进入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交易制度等。
2、细化和完善了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程序规则,增强了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
《条例》具体规定了可以不招标和可以邀请招标的情形,规定了资格预审程序以及投诉处理程序,补充规定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估价项目招标、两阶段招标及评标等,完善了评标规则规定,明确了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虚假招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的认定标准。另外,本着保障“三公”兼顾效率的原则,根据不同招标项目,优化了招标投标活动主要环节的时限,体现了根据项目资金不同实行差别化规定的原则。
3、加强了对招标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条例》明确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制定部门,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内容的部门,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部门,招标职业资格的认定部门,指定发布招标公告媒介的部门,编制标准文本的部门,统一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制定部门。
4、强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条例》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中,新设置的法律责任有19条,对上位法只有规范性要求而无法律责任规定的违法行为,以及实践中新出现的违法行为,补充规定了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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