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品核查样品核查由抽样人员在抽样现场进行。核查内容主要为样品的“关键部件”与型式核准的一致性。抽样人员对核查结果进行判定并在抽样现场由抽样人员和生产企业双方签章认可。
(二)样品检测
1、样品可按照制造厂的技术规范磨合或部分磨合。
2、选择符合市售燃料标准的燃料。
3、检测项目柴油发动机:排气污染物、净功率、全负荷烟度汽油发动机:排气污染物、净功率、曲轴箱通风LPG/NG发动机:排气污染物、净功率柴油车:排气污染物、车外加速行驶噪声、自由加速烟度汽油车:排气污染物、车外加速行驶噪声、怠速排放、燃油蒸发;LPG/NG汽车:排气污染物、车外加速行驶噪声、怠速排放上述所列检测项目,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确定其中的几项或全部。
4、试验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资质认可的检测机构或本企业试验室内进行。企业试验室的要求见附件六。
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指派人员负责监督样品检测的全过程。
6、检测完成后,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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