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问题】ISO 9001:2000标准明确提出应保持的“记录”有哪些?
【解答】应保持的记录有:
(1)管理评审记录;
(3)为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
(4)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发的措施的记录;
(5)设计与开发输入记录;(如果有)
(6)设计和开发评审及任何必要的措施的记录;(如果有)
(7)设计和开发验证及任何必要的措施的记录;(如果有)
(8)设计和开发确认及任何必要的措施的记录;(如果有)
(9)识别设计和开发更改同设计和开发更改的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10)采购评价结果及其必要措施的记录;
(11)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的记录;(适用时)
(12)标识和可追溯唯一性标识记录;(有要求时)
(13)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不适用报告顾客的记录;
(14)校准或检定依据的记录;(当存在可追溯性的测量标准时)
(15)监视和测量装置校准和检定结果记录;
(16)内审策划和实施审核以及报告结果记录;
(17)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记录;
(18)不合格品让步的记录;
(19)纠正措施的结果记录;
(20)预防措施的结果记录。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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