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质证书管理
1.检测检验资质有效期和延续换证。检测检验资质有效期为3年。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出换证申请。换证审批程序按照《管理规定》第七条和安全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换证-作应当在机构资质有效期满前完成。
2.增项审批。在资质有效期内,需要增加检测检验项目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当提出增项申请。增项审批程序按《管理规定》第七条和安全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增项评审可与定期监督评审合并进行。
3.变更审批。在资质有效期内,检测检验依据标准、主要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及授权签字事项、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隶属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生变更以及减少检测检验项目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当在变更后及时报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办理变更确认或者备案手续。
4.公告和证书制作。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向社会公告取得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检测检验业务范围、授权签字人及授权签字事项。乙级机构的批准文件应当抄报安全监管总局备案。检测检验资质证书由安全监管总局制作,资质证书由证书及附件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