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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法规政策》考点:房地产权利——所有权

2022-01-17 14:5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2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备考进行中,建设工程教育网为房估考生整理了《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考点“房地产权利——所有权”的内容,供大家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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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

1.土地所有权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1)国有土地

全民所有制的土地被称为国家所有土地,简称国有土地,其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根据《民法典》,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2)集体土地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2.房屋所有权

是指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即权利人不需要他人积极行为的协助就可以直接实现自己的权力。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行使占有(控制)、使用(利用)、收益(取得利益)、处分(核心)等权能。

房屋所有权可以设立抵押权,但不能设立质权。

【拓展】质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后者如有价证券、知识产权、一般债权等。

《民法典》专门规定了不动产所有权一种形态: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关联】第九章 物业管理制度法规政策

是指业主对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结合。

三者不可分离,转让专有部分的所有权时,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对共有部分的共同管理权一并转让。

【多选】法律规定可以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有( )。

A.森林

B.矿藏

C.水流

D.山岭

E.荒地

 

【多选】根据《宪法》,下列自然资源既有可能属于国家又有可能属于集体所有的有( )。

A.矿藏、森林、草原

B.水流、山岭、滩涂

C.森林、山岭、荒地

D.森林、水流、荒地

E.草原、滩涂、荒地

 

【判断】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一定属于集体所有。( )

 

【判断】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 )

 

【判断】房屋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可以设立抵押权,也可以设立质权。( )

 

2022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由林澍老师讲授,林澍老师是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多年专注于建筑类资格考试教研和教学工作;对知识的分析和把握全面、讲解细致,擅长总结和推导。林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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