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房地产及相关制度法规政策概述
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查应试人员对房地产、土地管理制度、城镇住房制度和房地产领域现行法规体系等基本内容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房地产
一、基本概念
(一)土地和房屋
(二)房地产
(三)房地产业
二、房地产权利
(一)所有权
(二)用益物权
(三)担保物权
(四)其他权利
三、房地产物权生效
(一)法定生效
(二)登记生效
(三)事实行为成就生效
(四)合同成立生效
四、新中国成立以来房地产的发展
(一)改革开放前
(二)改革开放后至党的十八大前
(三)党的十八大以来
第二节 土地管理制度概述
一、土地管理概述
(一)土地管理的主要内容
(二)土地管理的目的
(三)土地管理的性质
(四)土地管理的原则
(五)土地管理的职责
(六)土地管理的方法
二、土地管理的任务
(一)维护土地权益
(二)保护土地资源
(三)合理利用土地
(四)规范土地利用行为
(五)健全土地管理制度
三、地籍管理
(一)地籍管理概述
(二)地籍调查
(三)土地登记
(四)土地统计
四、土地管理监督检查
(一)土地执法
(二)国家土地督察
(三)监督检查措施
(四)监督检查处理
五、新中国成立以来土地管理的发展
(一)土地管理机构设置的演变与现状
(二)国有土地资产管理
(三)建设用地供应沿革
(四)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
第三节 城镇住房制度概述
一、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一)租赁住房
(二)购买住房
二、住房保障制度
(一)住房保障制度概述
(二)保障性住房种类
(三)支持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
三、住房公积金制度
(一)住房公积金概述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
第四节 房地产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一、法的概念和主要形式
(一)法的概念
(二)法的主要形式
二、法的适用主要规则
(一)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三)特别法优先一般法
(四)新法优于旧法
(五)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处理原则
(六)同等效力法之间发生冲突的处理原则
三、房地产领域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规范)
(一)法律
(二)行政法规
(三)规章
(四)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
考试要求
1. 熟悉房地产的基本概念;
2. 掌握房地产权利类型和内容;
3. 掌握房地产物权的生效;
4.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房地产业的发展;
5.了解土地管理的内涵;
6.了解土地管理的任务;
7. 熟悉地籍管理的内涵;
8.了解土地管理监督检查;
9.了解新中国成立以来土地管理的发展;
10. 熟悉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11.了解住房保障制度;
12.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
13.了解法的概念;
14. 熟悉法的主要形式;
15.了解法的适用主要规则;
16.了解房地产主要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体系框架。
第二章 国土空间规划与土地用途管制
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查应试人员对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等制度法规政策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国土空间规划
一、国土空间规划概述
(一)国土空间规划的概念
(二)国土空间规划的内容
二、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
(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
(二)“三区三线”的划定
(三)技术规定和标准
(四)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
三、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与监督
(一)依据法定规划实施用途管制
(二)规范规划条件设置
(三)严格规划许可管理
(四)加强监测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二节 土地用途管制
一、土地用途管制概述
(一)土地用途管制的概念
(二)土地用途管制的意义
二、土地用途管制的内容
(一)按用途对土地进行分类
(二)国土空间规划规定土地用途
(三)不动产登记注明土地用途
(四)土地用途变更审批
(五)对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行为的处罚
三、农用地转用
(一)农用地转用的概念
(二)农用地转用的依据
(三)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权限
(四)农用地转用的审批程序
第三节 耕地保护
一、耕地保护概述
(一)耕地保护的重要性
(二)耕地保护的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三)耕地保护管理的主要内容
(四)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方法与指标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一)永久基本农田的概念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程序
三、耕地占补平衡
(一)耕地占补平衡的概念
(二)耕地占补平衡的内容
考试要求
1. 熟悉国土空间规划的概念和内容;
2.了解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
3. 掌握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与监督;
4.了解土地用途管制的概念和意义;
5. 掌握土地用途管制的内容;
6. 掌握农用地转用管理要求;
7.了解耕地保护管理的内涵;
8. 熟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9. 熟悉耕地占补平衡。
第三章 土地与房屋征收
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查应试人员对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制度法规政策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集体土地征收
一、集体土地征收概述
(一)征收基本要求
(二)征收范围
(三)征收原则
(四)批准权限
二、集体土地征收的工作程序
(一)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二)组织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和听证
(三)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四)申请土地征收审批
(五)发布土地征收公告
(六)实施土地征收
三、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范围和标准
(一)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概述
(二)区片综合地价
(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
(四)合理使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社会保障费用
第二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一、房屋征收的前提条件
(一)房屋征收的概念
(二)公共利益的界定
(三)公共利益的特点
二、房屋征收的程序
(一)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二)组织有关部门论证
(三)征求公众意见
(四)发布房屋征收决定
(五)实施房屋征收
三、房屋征收补偿
(一)房屋征收补偿的内容
(二)房屋征收补偿的方式
(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
(四)订立补偿协议或作出补偿决定
(五)公布补偿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房屋征收评估要求
(一)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
(二)房屋征收评估原则和要求
(三)实地查勘、评估方法和技术协调
(四)评估结果和报告送达
(五)房屋征收评估异议处理和争议调处
考试要求
1. 掌握集体土地征收的范围、原则和批准权限;
2. 熟悉集体土地征收的工作程序;
3. 掌握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范围和标准;
4. 掌握房屋征收的前提条件;
5. 熟悉房屋征收的程序;
6. 掌握房屋征收补偿;
7. 掌握房屋征收评估要求。
第四章 建设用地供应与土地市场
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查应试人员对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市场交易监管、地价管理等制度法规政策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建设用地概述
一、建设用地的分类
(一)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分类
(二)按土地上附着物的性质分类
(三)按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分类
(四)按建设用地的状况分类
(五)按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分类
二、建设用地的特点
(一)非生态利用性
(二)土地利用的集约性
(三)区位选择的重要性
三、建设用地使用的一般规定
(一)建设用地使用原则和要求
(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三)临时用地使用与管理
第二节 国有建设用地
一、建设用地供地标准
(一)不同类别项目的供地政策
(二)供地的位置、时间和数量
二、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方式和审批规定
(一)使用方式
(二)用地审批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的拟定和批准权限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
(六)建设用地使用权期届满续期
(七)建设用地使用权终止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概念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管理
五、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
(一)容积率的概念
(二)容积率在建设用地供应中的作用
(三)容积率在建设项目行政管理中的作用
(四)容积率的调整
六、建设用地供应合同及相关文本
(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七、国有建设用地闲置处理
(一)闲置土地的认定
(二)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
(三)闲置土地的预防和监管
第三节 集体建设用地
一、集体建设用地的概念和类型
(一)集体建设用地的概念
(二)集体建设用地类型
二、宅基地管理
(一)宅基地规划
(二)宅基地申请
(三)宅基地有偿退出和盘活利用
(四)宅基地权利人利益保护
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
(一)供应范围
(二)供地条件
(三)供地方案
(四)出让(出租)合同
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转让与抵押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转让
(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
第四节 土地市场交易监管
一、土地市场的概念
(一)狭义的土地市场
(二)广义的土地市场
(三)土地市场的主体和客体
二、土地市场的特点
(一)市场的地域性
(二)交易对象的不可移动性
(三)市场的垄断性
(四)供给弹性小
(五)管制严格性
三、土地市场的分类
(一)土地一级市场
(二)土地二级市场
四、我国土地市场管理的内容
(一)土地市场供需调控
(二)土地市场价格调控
(三)土地市场税收与金融调控
(四)土地市场动态监测
(五)土地分割、合并转让政策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及条件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形式
六、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
(一)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
七、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
(二)以出让、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
(三)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
第五节 地价管理
一、地价管理概述
(一)地价管理的概念
(二)地价管理的目的
(三)地价管理的措施
二、地价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土地等级和地价的确定、更新、公布
(二)土地价格评估
(三)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限价
(四)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
(五)城市地价动态监测
(六)出让底价集体决策
(七)土地交易价格申报
(八)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公示地价制度
(一)公示地价制度概述
(二)基准地价评估与发布
(三)标定地价评估与发布
四、城市地价动态监测
(一)地价动态监测的作用
(二)地价动态监测的运行
五、农用地地价
(一)农用地地价概述
(二)农用地估价
考试要求
1. 掌握建设用地的分类;
2. 熟悉建设用地的特点;
3. 掌握建设用地使用的一般规定;
4. 掌握建设用地供地标准;
5. 掌握建设用地的使用方式和审批规定;
6. 掌握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7. 掌握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8. 掌握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
9. 熟悉建设用地供应合同及相关文本;
10. 熟悉国有建设用地闲置处理规定;
11. 熟悉集体建设用地的概念和类型;
12.了解宅基地管理;
13. 掌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
14. 掌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转让、抵押规定;
15. 熟悉土地市场的概念;
16.了解土地市场的特点;
17.了解土地市场的分类;
18. 熟悉我国土地市场管理的内容;
19. 掌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规定;
20. 熟悉地价管理的概念;
21. 熟悉地价管理的主要内容;
22. 掌握公示地价制度;
23. 掌握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的作用和运行;
24. 熟悉农用地地价的概念。
第五章 建设与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
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查应试人员对城市及居住区建设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与监理、建设工程施工与质量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项目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等制度法规政策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城市及居住区建设管理
一、城市用地类型和标准
(一)城市用地类型
(二)城市用地标准
二、城市居住区建设管理
(一)城市居住区建筑
(二)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
(三)城市居住区道路
(四)城市居住区环境与绿化
三、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
(一)城市体检
(二)城市更新
第二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与监理
一、勘察设计管理
(一)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
(二)勘察设计的监督管理
(三)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
二、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
(一)招标投标的范围
(二)招标投标的原则
(三)招标的管理
(四)投标的管理
(五)开标、评标和中标的管理
三、建设监理制度
(一)建设监理制度概述
(二)建设监理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内容
(三)建设监理范围和监理单位的责任义务
(四)注册监理工程师制度
第三节 建设工程施工与质量管理
一、施工许可管理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原则
(二)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三)申请施工许可证的程序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管理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原则
(二)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三)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五)建设工程抗震管理
三、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机构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四、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
(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五、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和注册建造师制度
(一)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二)注册建造师制度
第四节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开发项目管理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程序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
(三)资质申请和审批
(四)资质管理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
(一)确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原则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制度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二)建设条件书面意见的内容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
(一)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二)对不按期开发的处理原则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责任制度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质量责任
(二)对质量不合格房地产项目的处理方式
第五节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管理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
(一)转让条件
(二)转让程序
二、商品房交付使用
(一)履约按期交房,协助办理权属登记
(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三、房地产广告
(一)房地产广告应当遵守的原则
(二)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提供的文件
(三)房地产广告的内容
(四)发布房地产广告的具体要求
(五)禁止发布房地产广告情形
四、房地产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
(一)违法违规行为
(二)处罚措施
第六节 物业管理
一、物业管理概述
(一)物业与物业管理
(二)物业管理的基本特征
(三)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
二、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涵义
(二)业主大会行使共同管理权
(三)管理规约的自治自律
三、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一)维修资金的交存
(二)维修资金的使用
(三)维修资金的管理创新
四、物业管理的费用
(一)物业服务收费原则
(二)物业服务收费的价格管理方式
(三)物业服务收费的计费方式
(四)物业服务收费的费用构成
考试要求
1. 熟悉城市用地类型和标准;
2.了解城市居住区建设管理;
3. 熟悉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
4.了解勘察设计管理;
5.了解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6.了解建设监理制度;
7. 熟悉施工许可管理;
8. 熟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9. 熟悉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
10.了解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11. 了解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和注册建造师制度;
12.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
13. 熟悉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
14. 掌握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15.了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
16.了解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责任制度;
17. 掌握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
18.了解商品房交付使用;
19.了解房地产广告;
20.了解房地产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
21.了解物业管理的内涵;
22. 熟悉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23.了解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24. 熟悉物业管理的费用。
第六章 房地产交易
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查应试人员对房地产交易基本内容、房地产转让、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抵押等制度法规政策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房地产交易概述
一、房地产交易的概念和原则
(一)房地产交易的概念
(二)房地产交易的原则
二、房地产交易的基本制度
(一)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三、房地产交易管理和房屋网签备案制度
(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二)房屋网签备案制度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一、房地产转让概述
(一)房地产转让的概念
(二)房地产转让的分类
二、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一)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
(二)不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
三、房地产转让程序及合同
(一)房地产转让程序
(二)房地产转让合同
四、共有房屋及其他特殊房屋转让的有关规定
(一)共有房屋转让
(二)已购公有住房转让规定
(三)经济适用住房转让规定
五、对失信被执行人房地产交易的限制
(一)惩戒对象
(二)惩戒措施
第三节 商品房销售
一、商品房预售
(一)商品房预售的概念
(二)商品房预售许可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四)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二、商品房现售
(一)商品房现售的概念
(二)商品房现售的条件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
(二)计价方式
(三)预约合同
(四)格式条款
(五)规划、设计变更处理方式
(六)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
四、商品房交付的责任
(一)违约责任
(二)房屋风险
(三)保修责任
五、商品房销售的其他规定
(一)商品房销售代理
(二)商品房销售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第四节 房屋租赁
一、房屋租赁概述
(一)房屋租赁的分类
(二)商品房屋租赁条件
二、商品房屋租赁合同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三、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意义和作用
(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材料
(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
(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系统
四、商品房屋转租
(一)房屋转租的概念
(二)房屋转租的条件
(三)转租住房的特殊要求
五、房屋租赁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一)出租人对权利瑕疵的担保责任
(二)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三)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
(四)租赁合同的单方解除权
(五)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
六、住房租赁市场管理有关政策规定
(一)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二)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
第五节 房地产抵押
一、房地产抵押的概念和条件
(一)房地产抵押的概念
(二)房地产抵押的条件
二、房地产抵押合同
(一)合同的内容
(二)合同的效力
三、房地产抵押权的设立及其相关规定
(一)抵押权的设立
(二)抵押房地产的转让
(三)抵押权的变化
(四)最高额抵押权
四、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
(一)实现情形及方式
(二)清偿顺序
(三)其他规定
五、房地产抵押估价的要求
(一)房地产抵押价值确定
(二)房地产抵押估价基本要求
(三)房地产抵押估价对估价师的要求
(四)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要求
考试要求
1. 掌握房地产交易的概念和原则;
2. 掌握房地产交易基本制度的内容;
3. 熟悉房地产交易管理和房屋网签备案制度;
4. 掌握房地产转让的概念和分类;
5. 掌握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6. 掌握房地产转让的程序及合同;
7. 掌握共有房屋及其他特殊房屋转让的有关规定;
8. 熟悉对失信被执行人购买房地产的限制;
9. 熟悉商品房预售管理;
10. 掌握商品房现售管理;
11.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
12. 熟悉商品房销售代理及销售限制性规定;
13. 熟悉房屋租赁的内涵;
14. 熟悉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
15. 熟悉商品房屋转租规定;
16. 熟悉房屋租赁的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17.了解住房租赁市场管理有关政策规定;
18. 掌握房地产抵押的概念和条件;
19. 掌握房地产抵押合同的内容;
20. 掌握房地产抵押权的设立及其相关规定;
21. 掌握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
22. 掌握房地产抵押估价的要求。
第七章 房地产中介服务
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查应试人员对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等制度法规政策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管理概述
一、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概念和特点
(一)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概念
(二)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主要特点
二、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管理的内容
(一)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的资格管理
(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
(一)房地产估价服务收费
(二)房地产咨询、经纪收费
第二节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概念和组织形式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概念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组织形式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设立和备案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设立要求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要求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等级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分级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等级标准
四、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业务范围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监管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合并、分设
(四)开展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基本要求
(五)房地产估价机构业务监管
五、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禁止行为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
一、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概述
(一)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发展
(二)《资产评估法》关于评估专业人员的规定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试报名条件
(二)考试组织
(三)考试内容
(四)资格证书
三、房地产估价师注册
(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规定
(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部门
(三)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种类
(四)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条件
(五)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申请
(六)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提交的材料
(七)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决定
(八)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有效期
(九)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十)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
(十一)房地产估价师撤销注册
四、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监管
(一)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监管体制
(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权利和义务
(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
(四)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
(五)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禁止行为
(六)建立信用档案注册
(七)监督管理
(八)违规处罚
考试要求
1. 熟悉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概念和特点;
2. 熟悉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管理内容;
3. 熟悉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
4. 掌握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概念和组织形式;
5. 掌握房地产估价机构设立和备案;
6.了解房地产估价机构等级;
7. 掌握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管;
8. 掌握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
9. 熟悉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的内涵;
10. 熟悉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1. 掌握房地产估价师注册;
12. 掌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监管。
第八章 房地产税收
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查应试人员对税收征管的基本内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增值税等制度法规政策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税收征管制度概述
一、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二)现行房地产税种
二、税收制度及构成要素
(一)纳税人(课税主体)
(二)课税对象(课税客体)
(三)计税依据
(四)税率或税额标准
(五)附加、加成和减免
(六)违法违章处理
三、税收的征管
(一)税务登记
(二)纳税申报
(三)税款征收及检查
第二节 房产税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二、课税对象、税率和计税依据
(一)课税对象
(二)税率
(三)计税依据
三、减税、免税
(一)减税
(二)免税
四、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一)纳税地点
(二)纳税期限
第三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二)课税对象、税率和计税依据
(三)减税、免税
(四)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二、耕地占用税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二)课税对象、税率和计税依据
(三)减税、免税
(四)纳税环节和纳税期限
第四节 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二、课税对象、税率和计税依据
(一)课税对象
(二)税率
(三)计税依据
三、减税、免税
(一)减税
(二)免税
四、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一)纳税地点
(二)纳税期限
第五节 契税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
(二)征税范围
二、课税对象、税率和计税依据
(一)课税对象
(二)税率
(三)计税依据
三、减税、免税
(一)减税
(二)免税
四、纳税地点和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地点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六节 相关税收
一、增值税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二)税率与征收率
(三)计税方法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教育费附加
(三)地方教育费附加
三、企业所得税
(一)纳税人
(二)税率
(三)应纳税所得额
(四)应纳税额
(五)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中的收入和成本税务处理
四、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人
(二)税目
(三)与房地产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
(四)与转让住房有关的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规定
五、印花税
(一)纳税人
(二)税目和税率
(三)计税依据
(四)免征规定
第七节 有关房地产税收的优惠政策
一、个人购买销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一)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
(二)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契税优惠政策
(四)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五)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六)印花税优惠政策
二、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
(二)对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
(三)对单位和机构出租住房
三、政策性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一)经济适用住房
(二)保障性住房
考试要求
1.了解税收的内涵;
2. 熟悉税收制度及构成要素;
3.了解税收的征管;
4.掌握房产税;
5. 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
6. 掌握耕地占用税;
7. 掌握土地增值税;
8.掌握契税;
9. 掌握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10. 熟悉企业所得税;
11. 掌握个人所得税;
12.掌握印花税;
13. 掌握有关房地产税收的优惠政策。
第九章 不动产登记
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查应试人员对不动产登记基本内容、类型和程序、信息查询等制度法规政策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概述
一、不动产登记的概念和机构
(一)不动产登记概念
(二)不动产登记机构
二、不动产登记的权利类型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居住权
(九)地役权
(十)抵押权
(十一)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三、不动产单元
(一)不动产单元设定
(二)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
第二节 不动产登记规则和登记簿证
一、不动产登记类型和程序
(一)不动产登记类型
(二)不动产登记程序
二、不动产登记簿
(一)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
(二)不动产登记簿的形式
(三)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
(四)不动产登记簿的使用
三、不动产权证书与证明
(一)不动产权证书
(二)不动产登记证明
四、不动产登记收费
(一)缴费人
(二)计费单位
(三)收费标准
五、不动产登记法律责任
(一)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
(二)不动产登记相关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第三节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
一、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规定
(一)查询的原则
(二)查询的要求
(三)查询的路径
二、查阅权属证书与证明
(一)查阅不动产权证书
(二)查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三、查询登记资料
(一)不动产登记资料范围
(二)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人
(三)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一般规定
(四)权利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五)利害关系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六)不动产登记信息利用与保护
考试要求
1. 熟悉不动产登记的概念和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
2. 熟悉不动产登记的权利类型;
3.了解不动产单元设定和代码编制;
4.了解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和程序;
5. 掌握不动产登记簿的内容、形式、效力和使用;
6. 熟悉不动产权属证书种类与内容;
7.了解不动产登记收费;
8.了解不动产登记法律责任;
9. 掌握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的规定;
10. 掌握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查阅内容;
11. 熟悉房地产估价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关注的重点。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科目题型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科目卷面满分100 分,题型包含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分析题三种。
1. 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多个备选答案中只有1个正确答案);
2. 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多个备选答案中有2 个或2 个以上正确答案);
3. 综合分析题(每大题由若干个小题组成,其中的小题既有单选题,也有多选题)。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建设工程教育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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