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情形有
2011年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试题多选题第3题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情形有( )。
A.棚户区改造
B.城中村改造
C.廉租住房建设
D.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E.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答案】ACDE
【建设工程教育网权威解析】《房屋征收条例》界定了公共利益的范围。A属于第五条,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CDE属于第四条,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参见教材P41.
答案及解析由网 校老师整理而成,据学员反映部分网站未经许可擅自转载,且出现内容错误,请大家以本网为准。
推荐:
关注建设工程教育网官方微信、微博,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考前1-2个月
大纲 / 教材
考试报名前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2024年11月9-10日
考 试 成 绩
2024.1.5公布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阅读排行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