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现在备考已经开始,房地产估价师知识点需要一点一滴的积累,建设工程教育网特别整理了《房地产理论与方法》科目第七章的知识点,进行详细讲解,希望对考生朋友们的备考学习有所助益!
土地使用期限对建筑物经济寿命的影响(和收益法中,收益期的确定问题中的土地使用期限与建筑物经济寿命期不一致,处理方法一样)
住宅按照经济寿命计算折旧,不管土地使用权期限,因为住宅用地可以自动续期。
非住宅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期限的限制。(利用图形来帮助理解)
情况一:建筑物经济寿命早于土地使用期限结束的,按照建筑物经济寿命计算建筑物折旧。
注意折旧从竣工后开始计,建设期不计入折旧期。

情况二:建筑物经济寿命晚于土地使用期限结束的。
区分两种情况:(土地使用期到期建筑物是否给予补偿)
情况1:给予补偿——按照建筑物经济寿命确定折旧年限
情况2:不给补偿——按照土地使用权到期时的时间确定经济寿命
如土地使用权40年届满时,如果对建筑物有补偿,折旧年限为60年(按照建筑物经济寿命确认);如无补偿,折旧年限为60-23=37年(按土地使用权到期时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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