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特别是《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对完善和建立城乡统筹管理体制,实行城乡一体化的房屋登记创造了积极的条件。依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房屋登记办法》的适用范围,既包括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也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房屋登记办法》还规定,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特定空间以及码头、油库等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也可以参照房屋登记的规定和程序,由房屋登记机构依法登记。
责任编辑: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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