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条(定量评审内容)估价报告定量评审,分为一般项目评审和特殊项目评审。
一般项目是指估价报告基本组成要素和外在质量,分为4大项:
(1)封面(或扉页)、致估价委托人函、目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2)估价结果报告;
(3)估价技术报告;
(4)附件及外在质量。具体分为27个评审项目。
特殊项目是指特定估价目的的估价报告应当具有的独特要素或者应当进行分析的独特内容。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的特殊项目包括:估价对象变现能力分析、风险提示,以及对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估价原则、估价结果披露和附件的特殊要求。
解读:特殊项目目前只有抵押目的估价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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