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小估为学员总结、重申一些不同估价目的下的房地产估价知识点,掌握了就能在考场上更胜一筹,你记住了吗?
①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和人民法院的委托要求,评估拍卖房地产的市场价值或市场价格、其他特定价值或价格——价值类型;
②评估价值的影响因素应包括拍卖房地产的瑕庇,但不应包括拍卖房地产被查封及拍卖房地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不考虑抵押,但拍卖所得优先偿还债务;
③人民法院书面说明依法将拍卖房地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和用益物权除去后进行拍卖的,评估价值的影响因素不应包括拍卖房地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和用益物权——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它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去除后进行拍卖。
④因此房地产拍卖、变卖估价只需评估估价对象在正常市场的价格水平,而拍卖保留价则由人民法院参考评估价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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