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估师考试制度与政策学习笔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等从事招标业务代理的社会中介组织。
国家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两级。
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