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管理的基本制度知识点是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高频考点,现整理如下:
1)国家实行土地登记制度:
备注:属于国有土地的,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核发《集体土地所有证》;使用集体土地的,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组织,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
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拥有或使用两宗以上土地的土地所有证或使用者,应当分宗登记;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使用一宗土地的,应当分别申请登记;跨县级行政区使用土地的,应当分别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国家实行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
备注:除了国家核准划拨的土地以外,凡新增土地和原使用的土地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进行市场交易等,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
3)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备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用途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土地用途管制的核心是不能随意改变农用地的用途。农用地专用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4)国家实行耕地保护制度: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物权法》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