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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估价师复习要点:预购房产权过户应该注意的事项

    2015-07-24 18:1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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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教育网是国内工程类远程教育基地,凭借其多年辅导经验,聘请考试辅导专家,依托专业的教学服务团队,采用高清课件、移动课堂等先进教学方式,推出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网上辅导,点击了解课程详情>>>     

      (一)预购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预售登记后才可以进行转让。

      (二)预购人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无须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意,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转让预售房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进行预售变更登记。

      (四)预购房转让的价格未必是原价。

      房地产市场上期房购买是很多的,很多买房人看中了房子的某些优点而开始买房。可是买了房子后却因为种种原因又要将房子转让,在现实生活中,办理预售合同权益转让的最多。在此提醒购房者,预购房要想进行转让必须是该房屋的大产证尚未办出,该房屋尚未交房,上家已付清所有房款。在办理过户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可能导致无法过户。

     

     

    责任编辑:you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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