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估知识点:征地实施
经批准的建设用地,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1)征地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批准征地的机关、文号、土地用途、范围、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办法和办理补偿的期限等。
(2)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安置农业人口。
(4)协调征地争议。
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将于10月14、15日考试,为了方便广大学员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搜集整理了房估考试知识点,用于考生日常学习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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