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估知识点:与房屋征收相关的几项工作
1.组织调查登记。调查登记,一般应当在房屋征收决定前进行,调查登记应当全面深入,以满足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和进行评估的需要。调查登记事项,一般包括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上述因素是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主要依据,对其他可能影响房屋价值评估的因素,在调查过程中也应予以查明。调查结果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例题】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主要依据包括被征收房屋的( )。
A.权属
B.区位
C.朝向
D.建筑面积
E.用途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程序。调查登记事项,一般包括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上述因素是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主要依据,对其他可能影响房屋价值评估的因素,在调查过程中也应予以查明。参见教材P44。
2.对未进行登记的建筑物先行调查、认定和处理。为了避免在房屋征收时矛盾过分集中,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建设活动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另外,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当事人对有关部门的认定和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
3.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上述行为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暂停办理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4.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是指用于征收补偿的货币、实物的数量应当符合征收补偿方案的要求,能够保证全部被征收人得到依法补偿和妥善安置。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是保证补偿费用不被挤占、挪用的重要措施。专款专用,是指征收补偿费用只能用于发放征收补偿,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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