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估知识点: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程序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后30日内,到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转让备案手续。未经备案或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的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效。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尚未完成拆迁安置补偿的,原安置补偿合同中有关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
【例题】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 )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A.30 B.45 C.60 D.9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参见教材P97。
【2013年试题】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当事人应持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
『正确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参见教材P97。
2017年房地产估价师将于10月14、15日考试,为了方便广大学员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搜集整理了房估考试知识点,用于考生日常学习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考试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