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为10月19日、20日,建设工程教育网特别整理了《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科目的知识点,进行详细讲解,希望对考生朋友们的备考学习有所助益!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将其权利或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并不改变合同原有的权利义务内容,只是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化。
2.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4.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灭失。合同终止后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存在,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
合同终止的原因: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等。

- · 2022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必看知识点:房地产转让
- · 2022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必看知识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
- · 2022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必看知识点: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 · 2022年房地产估价师高频知识点:房地产估价原则
- · 甲房地产公司,在施工中发现原图纸客厅设计不合理,经规划和设计部门同意,将客厅宽度和面积做了修改,并立即由销售人员电话通知周某,要求其在15日内提出意见。下列关于甲公司中途变更设计的表述中,正确的为( )。
- · 房地产经营管理
- ·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 · 2019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六章第三节
- · 2019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六章第二节
- · 2019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第五章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