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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关于办理造价师变更注册有关问题和网上申报系统上传资料的说明

    2007-11-08 16: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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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办理造价师变更注册有关问题和网上申报系统上传资料的说明

    各有关单位:

      造价工程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时,须全部通过“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1、申请人登陆中国建设工程信息网(),在页面右面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点击“已注册合格的造价师”,设置个人密码(牢记密码);在已经申请密码的用户上填写身份证号、密码,点击登陆;登陆后点击“变更注册”,再点击“填写基本情况”将个人基础数据完整输入(省内变更人员在“变更类别”处选“机构内变更”,若外省人员转入到广东省注册或省内人员转出到外省注册则在“变更类别”处选“跨机构变更”),检查无误后按变更类别选择“机构内变更申请表打印”或“跨机构变更申请表打印”,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

      2、将申请表打印后,必须按下面的“上报数据”按钮,将数据上传到广东省。若没有将数据上传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变更注册。

      3、在申请表的“原注册单位意见”栏内填上“同意变更”及盖上原注册单位公章,在“现注册单位意见”栏内填上“同意转入注册”及盖上现注册单位公章。

      4、申请人携带申请变更注册有关资料送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代办或省建设厅对外办公窗口办理,地址:深圳市振华路汽车大厦四楼A409;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电话:83231498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电话:020-83754269

      申请变更注册有关资料如下:

      1、申请表一式3份;

      2、聘用单位的聘用合同原件(采用劳动主管部门的标准合同文本,合同聘用期不少于1年且合同应有本人签字);

      3、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原件或到期合同原件;

      4、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存档证明原件、社保凭证;

      7、外省来粤注册人员应提供由外省注册机构出具的未注册证明或核销证明、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

      8、“单位类别”变更时需上交印章进行更换(如原A类章现改为B类章)。

      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网上申报系统上传资料的说明:

      注册造价工程师网上申报系统已启用,关于网上上传的数据,有较多造价师上传的资料不符合规定,导致不能审批,现就上传资料的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需要上传的资料共有9类,都必须使用原件上传,并且要准确、清楚。

      1、照片:本人的近期免冠彩照;

      2、造价工程师证书:本人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上传有照片及姓名的页面,若有变更记录的需把记录页面一并上传;

      3、身份证:本人的身份证正面,若为二代证的需上传正、反两面;

      4、职称证书:本人的职称证书有照片有内容的页面,无职称的可不上传;

      5、人事档案关系证明:在有造价咨询资质单位注册的人员上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存档证明。

      6、执业资格证:本人考试合格的、由人事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上传含证书编号、相片姓名页面。

      7、毕业证:本人的毕业证书,须与网上本人的学历及毕业院校相对应;若资料有误的可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直主管部门修改。

      8、劳动合同证明:本人与注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上传合同封面、签定合同日期页面、签字盖章页面。)

      9、社保证明:在有造价咨询资质单位注册的人员上传在社保局打印的本人社保凭证。

      申报注册造价师的各类注册必须按照以上要求将资料上传完整,若缺上传资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及审批。

      深圳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二OO七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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