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控制知识点
1.基本内容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附件: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清单
质量证明文件(监理机构审查)
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和性能检验报告、施工单位的质量抽检报告—见证取样
设备: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有关图纸、配件清单及技术资料
自检结果
2.质量控制要点
(1)材料
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对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考察,提出考察意见。
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必须按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和图纸要求采购(按图采购)。
(2)现场配置材料,进行级配设计与配合比试验,合格后使用。
(3)进口的,施工单位报送进口商检证明文件,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施工、供货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联合检查由施工单位提出、监理机构组织,建设单位主持。
(4)新材料、新设备,核查鉴定证书或证明材料、实地考察报告或专业论证材料。
(5)进场时,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尺寸、规格等外观质量。
(6)设备检查验收前,安装单位提交设备检查验收方案:验收方法、质量标准、验收的依据,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实施
(7)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会同安装、供货单位进行开箱检验,
(8)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施工、监理机构进行开箱检查,三方在开箱记录上签字。
(9)进场后,间隔一段时间再使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存放、保管及使用期限实行监控。
对已进场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将其撤出施工现场。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3月13日起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5月18、19日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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