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预计从6月中旬开始,一级建造师教材已经上市,考生们陆续开始进入学习阶段,建设工程教育网为大家分享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无权代理这一知识点,帮助考生学习。
无权代理
【案例分析】甲施工企业在某条公路的施工过程中,需要购买一批水泥。甲施工企业的采购员张某持介绍信到乙建材公司要求购买一批B强度等级水泥。由于双方有长期的业务关系,未签订书面的水泥买卖合同,乙建材公司很快就发货了,但乙建材公司发货后,甲施工企业拒绝支付货款。甲施工企业提出的理由是,公司让张某购买的水泥是A强度等级而非B强度等级,双方由此发生纠纷。
1. 水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 合同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问题一】
■判明水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甲施工企业的介绍信是如何写的。
■如介绍信上是委托张某购买水泥,则张某的行为是合法代理,则买卖合同有效,合同继续执行。
■如介绍信上是委托张某购买A强度的水泥,则张某的行为属于越权代理,水泥买卖合同无效。
【问题二】
■如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甲施工企业可以退货、拒付贷款。
■乙建材公司的损失,由越权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即向张某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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