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26699
  • 官方号
    微信公众号
    热门资讯,实时推送
    微信号:jianshe99zb
    官方视频号
    免费直播,订阅提醒
    微信扫码即可关注
    考试指导老师
    扫码了解并领取资料
    微信扫码即可添加
    官方抖音号
    分享更多建工日常
    抖音扫一扫关注
  • APP下载
    扫一扫,立即下载
    医学教育网APP下载

    开发者:北京正保建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苹果版本:8.5.0

    安卓版本:8.5.0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2021年一建工程法规核心知识点:施工许可证延期开工等规定

    2021-04-08 14:3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打印
    字体:

      2021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繁多,记不住怎么办?建设工程教育网为考生们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核心知识点,快点拿出小本本记录起来!

      2021年一建工程法规核心知识点:施工许可证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1.施工许可证的延期及废止

      领取后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开工的可申请延期,延期次数最多为2次,每次不超3个月,不开工、不延期,自行废止。也就是说,从领取施工许可证起,最迟可9个月开工。

      2.施工许可证的重新核验

      工程因故中止施工,建设单位自中止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要核验施工许可证。核验不符合条件的,应收回施工许可证。

      实行开工报告制的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需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归纳总结】与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有关的时间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

      3.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法律后果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

      4.骗取和伪造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

    • 公开课
    • 辅导课程
    • 免费直播
    更多免费试听课程点击查看
    精品题
    上千道典型习题
    仿真密卷 3
    仿真历年考点题
    专业题目解析
    原价:¥89元起
    快来刷题吧
    查看详情
    正保刷题宝

    · 全国联考

    · 模拟实战

    · 历年真题

    免费 扫码免费做题
    学习社区
    • 备考交流
    • 微信
    • 抖音
    • 视频号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共同进步!
    寻找学习搭子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