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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建工程法规核心知识点: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2021-04-09 14:3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1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繁多,记不住怎么办?建设工程教育网为考生们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核心知识点,快点拿出小本本记录起来!

  2021年一建工程法规核心知识点: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1.承揽合同的主要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3)承揽人的工作具有独立性-交付工作成果前,承揽人不受定做人的控制(检验除外)

  2.承揽合同中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

  3.承揽人的义务

  (1)按约定完成工作

  (2)材料检验的义务(无论材料由谁提供均由承揽人负责检验,且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材料及零部件)

  (3)通知和保密义务

  (4)接受监督检查和妥善保管工作成果等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工作成果的义务(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除非另有约定)

  4.定做人的义务

  (1)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和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的义务

  (2)支付报酬的义务

  (3)依法赔偿损失的义务(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担工作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要赔偿)

  (4)验收工作成果

  5.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1)可以协议补充

  (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对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也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

  (4)工作成果部分支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6.承揽合同的解除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

  7.定作人的法定任意解除权

  定作人具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必须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报考指南

一级建造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7-28日

  •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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