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建工程法规核心知识点:工程建设标准
2021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如何备考?核心知识点有哪些?建设工程教育网为考生们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核心知识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加入收藏!
2021年一建工程法规核心知识点:工程建设标准
1.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1)国家标准
1)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2)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鼓励采用
(2)行业标准
(3)地方标准
(4)企业标准
2.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范围(六类)
(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等通用的质量要求
(2)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3)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
(4)工程建设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
(5)工程建设通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6)国家需要控制的其它工程建设通用的技术要求
【重点难点】如何区别国标/行标,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3.国家标准的编号
GB 50300-2001
(1)国家标准代号:GB—强制性标准;GB/T推荐性标准。
(2)标准发布顺序号:50300
(3)标准发布年号:2001
4.国家标准的制订、复审与修订
5.行业标准
6.地方标准
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订地方标准。
7.团体标准
8.企业标准
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订高于推荐性标准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9.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四主体)
(1)建设单位
1)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施工企业在设计或施工中,违反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2)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2)勘察设计单位
1)必须按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质量负责。
2)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指标(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品牌)。
(3)施工单位
1)必须按图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2)必须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否则不得使用。
(4)监理单位
1)监理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2)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10.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
11.各阶段对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的单位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7-28日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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