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拒收投标文件和否决投标文件的区分,在一建法规考试中几乎年年都会涉及,建设工程教育网专业教学团队总结了区分的方法,结合实际,简单易懂。
拒收投标文件的情况:
1.投标截止日期后送达;
2.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3.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否决投标文件的情况: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将两种情况分别列出,如何区分各种情况的是属于拒收还是否决是法规考试中每年必考的内容。
其实区分方法很简单,首先要了解投标文件是什么样子,如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