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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1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2021-09-06 17:11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打印 收藏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重庆市2021年9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温馨提示》,内容如下:

重庆市2021年9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市各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施过程中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中心温馨提示各位考生,原则上考生只能按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不允许跨省报考。请您在参加考试前请仔细阅读并理解执行,确保顺利参考。

一、考试信息

2021年9月11日、12日 一级建造师考试

二、提醒事项

(一)考生请按准考证上的提示,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应保持干净整洁,不能作任何标记。

(二)考试当天考生必须提前一小时达到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请您务必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行车路线并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有条件的建议您在考点附近住宿,以免误考。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提前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三)请广大考生诚信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的解释规定:组织考试作弊,非法获取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严重扰乱考试秩序的属于犯罪行为。  

进入考室前,应配合做好入场安检,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至考场座位;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考生须保护好自己的答题信息,以防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疫情防控

(一)考生在考前14天起须注册“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自我检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建议考生考前14天在渝且不离渝,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处理。

(二)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和电子均可),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重庆一级建造师考试疫情防控

四、其他事项

所有考生须严格按照《重庆市202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和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和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参加考试。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我中心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通知公告。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点击查看原文>>

报考指南

一级建造师_报考指南
  •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7-28日

  • 大纲 / 教材

    1月陆续公布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9月7、8日

  •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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