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级建造师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一级建造师涉及考点比较多,记忆起来也比较困难。我们可以对这些知识点进行梳理。这样备考,效果才能比较好。今天,建设工程教育网为大家介绍的是一级建造师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级建造师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
一、精准考点采集
1.我国的调解方式及调解协议要掌握。
2.和解的类型要理解。
二、高频答疑点
1.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约束力,调解有吗?
答: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也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仲裁庭制作的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试题解析常见丢分点
1.关于和解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0]
A.和解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
B.当事人在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后仍然可以和解
C.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D.当事人和解后可以请求法院调解,制作调解书
【答案】C
【解析】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和解协议执行,另一方当事人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根据约定申请仲裁。诉讼阶段的和解没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和解后,可以请求法院调解,制作调解书,经当事人签名盖章产生法律效力,从而结束诉讼程序的全部或一部分。结束全部程序的,即视为当事人撤销诉讼。
2.施工单位与物资供应单位因采购的防水材料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多次协商,但没有达成和解。关于此争议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7]
A.双方依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后,仍可以和解
B.如果双方在申请仲裁后达成和解协议,该和解协议即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C.如果双方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不能再和解
D.如果在人民法院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则原判决书终止执行
【答案】A
【解析】本题为解决争议方式的综合性题目。和解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