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钢筋的接头方式
(1)钢筋接头应优先采用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接头。
(2)加工厂加工钢筋接头应采用闪光对焊。
(3)现场施工可采用绑扎搭接,手工电弧焊(搭接焊、帮条焊、熔槽焊、窄间隙焊)、气压焊和机械连接等。
(7)钢筋交叉连接,宜采用接触点焊,不宜采用手工电弧焊
2.同一截面的接头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积的允许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接头,在受弯构件受拉区,不宜超过50%;受压区不受限制。
(2)绑扎接头,在受弯构件受拉区,不宜超过25%;受压区不宜超过50%。
(3)机械连接接头,当设计没有要求时,在受拉区不宜超过50%;在受压区或装配式构件中钢筋受力较小部位,1级接头不受限制。
